新聞中心
新書推薦 | 十年磨一劍:《簡牘與秦漢行政法研究》出版
來源:福建教育出版社     發布時間:2025年04月09日 10:29
 
經過十年的辛勤耕耘,
《簡牘與秦漢行政法研究》一書終于與讀者見面了。
它是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簡牘與秦漢行政法研究”的最終研究成果,
凝聚著多位學者的心血。
該書被列入“中國歷史研究學術文庫”,
于2025年3月由福建教育出版社正式出版發行。
 
新書推薦

 
《簡牘與秦漢行政法研究》
劉太祥 著
出版日期:2025年3月
ISBN:978-7-5334-8675-4
福建教育出版社
定價:68.00元

  由于傳世文獻史料的簡略和缺失,一直以來秦漢行政法的研究難以深入?!逗啝┡c秦漢行政法研究》通過全面搜檢睡虎地秦簡、里耶秦簡、張家山漢簡、懸泉置漢簡、居延漢簡、敦煌漢簡等大量出土秦漢簡牘文獻史料,對秦漢行政法從法律制度的建構到體系的完善再到具體的實施等均進行了全面的史料疏證與研究。其研究范圍涵括行政法的各個層面,包括行政組織法、公務員法、決策法、執行法、監督法、獎勵法、懲罰法、獎勵法及各類行政事務管理法等等,史料翔實,層次井然,可稱得上是古代行政制度史研究的一部重要作品。

  本書的研究,是對中國兩千年政治制度始于秦漢的又一次有力實證,對于深入研究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追溯現代行政制度史的源流與發展趨勢均有重要參考作用。書中運用現代行政法制度體系來比對考證秦漢行政法制度的各個層面,雖多引述考古文獻,以今述古,以古證今,但并不深奧艱澀,反而通俗明白,顯示了作者較為良好的史料文獻功底與歷史研究水平。

  本書為中國社會科學院主編的“中國歷史研究學術文庫”叢書之一,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成果。

推薦理由

  《簡牘與秦漢行政法研究》是一部極具學術價值的著作,為秦漢歷史、行政法及政治制度研究提供了新視角與深度解讀。


  史料豐富且新穎:本書借助睡虎地秦簡、里耶秦簡等大量出土秦漢簡牘文獻,突破傳世文獻的局限,為秦漢行政法研究提供了詳實、一手的資料,使研究更具實證性與可靠性 ,如對秦漢行政組織法、公務員法等多方面的研究,均以簡牘史料為基礎展開。

  研究全面系統:其研究范圍涵蓋行政法各個層面,從行政組織法到各類行政事務管理法,對秦漢行政法的法律制度建構、體系完善及實施進行了全面的史料疏證與研究,層次清晰、邏輯嚴謹,構建了完整的秦漢行政法研究體系。

  學術價值重大:作為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成果,有力實證了中國兩千年政治制度始于秦漢這一觀點,對深入研究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追溯現代行政制度源流與發展趨勢意義非凡。同時,運用現代行政法體系比對考證秦漢行政法,為跨時代行政法研究提供了新思路。

  作者造詣深厚:作者劉太祥編審在漢唐史尤其是政治制度史研究領域經驗豐富,承擔多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著述頗豐。其深厚的學術功底保證了本書的學術質量,使復雜的歷史研究通俗明白,可讀性強。

作者簡介

  劉太祥,編審,曾任南陽師范學院期刊部主任、《南都學壇》主編,現為河南省文史館館員,兼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東漢史研究基地研究員、南陽發展戰略研究院研究員等。長期從事漢唐史研究,尤其在政治制度史方面頗有造詣。曾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河南漢代文化研究”(項目批準號:96BZS023),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簡牘與秦漢行政法研究”(項目批準號:12BZS021,結項證書號:20181153)的研究工作,另主持省部級項目2項、地廳級項目5項。出版《漢唐行政管理》《南陽漢文化》《張仲景中醫藥文化研究》《漢代政治文明》等多部專著,發表60余篇學術論文。

 目 錄
第一章 簡牘與秦漢行政法研究的學術史回顧與基本思路
第一節 秦漢行政組織法的研究
第二節 秦漢行政權力運作法的研究
第三節 秦漢人事行政法的研究
第四節 秦漢行政事務部門法的研究
第五節 秦漢行政法表現形式的研究
第六節 秦漢行政立法思想的研究 
第七節 簡牘與秦漢行政法研究的不足與思路

第二章 簡牘中的秦漢行政組織法
第一節 秦漢職官分級
第二節 秦漢行政組織體系
第三節 秦漢行政組織體制

第三章 簡牘中的秦漢公務員法
第一節 秦漢行政公務人員的權利
第二節 秦漢行政公務人員的義務
第三節 秦漢行政公務人員的責任
第四節 秦漢行政公務人員的選任
第五節 秦漢行政公務人員的考績

第四章 簡牘中的秦漢行政決策法
第一節 秦漢行政決策體制
第二節 秦漢行政決策與信息
第三節 秦漢行政決策程序
第四節 秦漢行政決策的律令依據

第五章 簡牘中的秦漢行政執行法
第一節 秦漢行政執行的律令依據
第二節 秦漢行政執行的質量規定
第三節 秦漢行政執行注重效率 
第四節 秦漢行政執行結果匯報

第六章 簡牘中的秦漢行政監督法
第一節 秦漢行政監督體制
第二節 秦漢行政監督形式
第三節 秦漢行政監督的職能與紀律

第七章 簡牘中的秦漢行政獎勵法
第一節 秦漢行政獎勵形式
第二節 秦漢行政獎勵條件
第三節 秦漢行政獎勵程序

第八章 簡牘中的秦漢行政懲罰法
第一節 秦漢行政懲罰條件
第二節 秦漢行政懲罰形式
第三節 秦漢行政懲罰程序

第九章 簡牘中的秦漢行政事務管理法
第一節 秦漢軍事行政法
第二節 秦漢司法行政法 
第三節 秦漢治安行政法
第四節 秦漢農業行政法
第五節 秦漢工商行政法
第六節 秦漢財務行政法
第七節 秦漢交通通訊行政法

第十章 簡牘中的秦漢行政法的特點、作用與地位
第一節 秦漢行政法的特點
第二節 秦漢行政法的作用
第三節 秦漢行政法的地位

主要參考文獻

后 記

精彩試讀

第三章 簡牘中的秦漢公務員法

第五節 秦漢行政公務人員的考績


  秦漢制定了«上計律» «功令» «考功法» «牛羊課» «郵書科» 等關于考績的行政法規, 規定了行政公務人員考績的機構、條件、形式, 并逐漸形成了有時間、有標準、有獎懲、梯次分明、分工明確的較為完整的考課體系, 通過獎勤罰懶, 激勵官吏勤職盡責, 提高行政效率。

一、考核形式多樣


  秦漢簡牘中的行政法規定, 對官吏的考績實行一年一考, 三年課殿一次。 考核形式主要有“課殿最” “上計” 和“效” 三種。

1. 課殿最


  課殿最是上級領導對下級屬吏行政工作的考核。 秦律«廄苑律» 中的“牛羊課” 規定了考課的時間和標準, 用獎其功而賜勞若干的考核方式,將官吏考核稱為“課”, 實行“殿” “最” 二級, 是平時對官吏工作的評比檢查, 這些都為漢代所繼承。 «秦律十八種  廄苑律» 規定: “以四月、七月、十月、正月膚(臚) 田牛。 卒歲, 以正月大課之, 最, 賜田嗇夫壺酉(酒) 束脯, 為旱‹皂› 者除一更, 賜牛長日三旬? 殿者, 誶田嗇夫, 罰冗皂者二月。 其以牛田, 牛減絜, 治(笞) 主者寸十。 有(又) 里課之,最者, 賜田典日旬? 殿, 治(笞) 卅。”〔«睡簡», 第22 頁〕這條律文規定, 每季度都要對耕牛進行評比檢查, 稱為“小課”, 每年年終進行耕牛“大課。 “最” 就是優秀者, 賞賜財物和“勞資” 三十天, 免除更役? “殿” 就是成績差者,要受到斥責或笞刑。 «秦律雜抄» 中有關于馬牛及各種生產部門的評比考核, “馬勞課殿” “省殿” “縣工新獻殿” “縣園殿” “采山重殿” 等考核成績差者, 要受到處罰。 傳世文獻«漢書» 卷七十五«京房傳» 引晉灼注有“考功課吏法”: “令丞尉治一縣, 崇教化亡犯法者輒遷。 有盜賊滿三日不覺者, 則尉事也。 令覺之, 自除, 二尉負其罪。”〔«漢書», 第3161 頁〕這是考課一縣的治安狀況,沒有發生盜賊的縣令、丞、尉考為優秀, 要升遷? 盜賊發生三天而縣主管治安的尉不知道的, 要受到懲罰, 如果縣令先知道, 可免其罪, 縣尉則要受到處罰。

2. 上計


  上計是秦漢一年一度對各級行政機構長官的政績考核, 主要是通過審查每年的賬簿來考核財政收支和財物出入情況, 考察各級官吏的施政狀況。秦的上計,一年一次。 上計不僅要將地方上各方面的情況進行登記造冊,而且還要將有關物品一并送上,在史書中稱之為“與計偕”,即與上計簿使偕同前往。 漢代的上計考課, 大體上承襲秦制。從中央到地方各級行政機構逐級上報,縣令長于年終將該縣編制的計簿(亦名“集簿” ) 上報郡國, 郡國再編制成郡的計簿上報中央,層層接受上級考核,根據治績并參照官吏德行來衡量各級官吏是否稱職。 «秦律十八種  倉律» 有“縣上食者簿及它費大(太) 倉, 與計偕”,〔«睡簡», 第28 頁〕«金布律» 有“已稟衣, 有余褐十以上, 輸大內, 與計偕”,〔«睡簡», 第41 頁〕這里的“計” 就是計簿。 漢代頒布了專門的法規«上計律», 其文雖佚, 但根據沈家本«歷代刑法考  漢律摭遺» 卷十八的輯佚, 尚有“上計吏” “上計簿” “歲盡遣吏上計” “計文斷于九月” “正月旦朝賀見屬郡計吏” “御史大夫敕上計丞長史” “計偕”“月計日計” 等條,〔沈家本: «歷代刑法考» (下冊), 北京: 商務印書館, 2011 年, 第691-696 頁〕可知«上計律» 規定詳細, 涵蓋內容豐富。 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 中«收律» «田律» 等多處律文記載反映了當時計簿的情況, 如«置吏律» 規定: “縣道官之計, 各關屬所二千石官。”

3. 效


  效, 又稱“校”, 即核驗, 就是對行政工作進行檢查和核實, 是行政考核的一種形式。 秦簡律文稱為“校” “效”, 漢簡律文又作“拘校”, 具體辦法是對原始行政記錄進行核驗, 通過賬賬核對和賬物盤點, 勾檢稽失。這是上級以實物清點為依據, 核校(檢查) 下級上報的簿籍, 監督國有財物行政的一種制度, 最終財務審查核驗的結果稱為“校簿” “效簿”。 睡虎地秦簡和張家山漢簡都有«效律», 是關于縣和都官物資賬目管理核驗的法律規定, 主要是對主管經濟部門管理的考核, 考核對象包括糧食、皮革、官有器物的“贏” 或“不備” 等。 睡虎地秦簡«效律» 規定: “為都官及縣效律: 其有贏、不備, 物直(值) 之, 以其賈(價) 多者罪之, 勿羸(累)。 官嗇夫、冗長皆共賞(償) 不備之貨而入贏。”〔«睡簡», 第69 頁〕“計用律不審而贏、不備, 以效贏、不備之律貲之, 而勿令賞(償)。”〔«睡簡», 第75 頁〕這是對都官和縣進行核效檢查, 如果物資有不足, 要按法律規定處罰, 由主管官吏共同賠償損失。 對于“計脫實及出實多于律程” “計校相繆(謬) ”, 就是若會計賬目多出實有數且超過了法律規定的限度, “校簿” 與會計賬目不一致,有關官吏就要根據錯誤數字的大小與多少進行賠償, 并受到相應懲罰。 «二年律令  效律» 規定, 縣道官新舊交接或離任時, “二千石官遣都吏效代者”, 即郡守會派都吏去該屬縣做財物清點與賬目核算, 根據核校的結果進行獎懲。


…………










(編輯:張紫妍)

97久久精品无码_色欲天天婬色婬香综合网_国产乱老熟视频网_天天爱天天做久久狼狼